对工程质量状况的综合统计与分析,是掌握质量动态的有效方法。
7)强化质量事故处理。发生工程质量事故,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处理。凡属一般性质量事故,由中标企业负责人组织检查处理,重大和特殊工程质量事故,必须由中标承包企业经理或总工程师组织,并邀请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处理。处理各种质量事故,必须本着“三不放过”的原则办事,对事故的责任者要根据情节,给予适当的行政与经济处罚,严重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。
上一页 [1] [2]